法制網訊 記者 陳東升 今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上,加快政府自身改革被列為省政府八項重點工作之首,其目標是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。2月10日,浙江省政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,對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出部署。省長李強強調,法治政府建設是現代政府治理的基石,要深化改革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,以法治思維、法治方式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項事業的發展。
  蔡奇主持會議。寧波市政府、椒江區政府、省公安廳、蘭溪市城管局作了交流發言。
  李強指出,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、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法治中國和法治浙江建設的必然要求。我們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來,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。
  李強要求深化改革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。重點要抓好五件事:一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。要把握改革的總方向,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、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;抓住改革的突破口,儘快建立權力清單制度,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;註重改革的有序性,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,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。二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。要把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“路線圖”和“任務書”作為制度建設的重點;確保所立的制度符合發展規律、反映人民意願、適應實際需要;拓展公眾參與的渠道。三是嚴格依法依規辦事。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,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,加強政府合同管理,推進政府信息公開。四是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。要落實基層責任,狠抓源頭預防;暢通化解渠道,力促案結事了。五是進一步強化行政監督,督促和約束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、履行職責。
  李強強調,法治政府建設要取得群眾感受得到的成效。落實責任要有力,考核評價要跟進,宣傳教育要加強,鼓勵方方面面共同參與、共同推動,為法治政府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。  (原標題: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與發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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