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金華1月2日電(見習記者 胡豐盛)因為一直討不到工資,一向安分守己的他學起了“蜘蛛人”,順著水管爬上屋頂,揭開瓦片爬進商場,盜走十幾部手機和若干衣物。近日,浙江永康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案,從雲南人譚某房內搜出了11只被盜的手機和2件衣服。
  2013年11月25日晚10時許,永康芝英鎮四村一家超市老闆金先生,鎖好商場大門後便去休息了。第二天一早,當他進入商場時,卻發現手機櫃臺里少了十幾部手機,衣服櫃臺里也少了幾件男式衣物。
  他立即打電話報警。
  警方進行現場勘查,金先生的超市是一層平房,屋頂與商場之間用呈“井”字的隔板隔開。警方發現,有一處隔板已被破壞。
  經過一系列調查,芝英派出所民警於2013年12月31日下午,在西城街道嶺張村一齣租房內將嫌疑人覃某抓獲。
  據調查,覃某是雲南人,今年37歲。2013年3月,他帶著兩個十幾歲的女兒來永康打工,在芝英鎮上找了份粉刷的零工,每月有三、四千收入。覃某交代,因為最近一直討不到工資,所以才想到去盜竊。
  11月26日凌晨2時許,覃某來到金先生的超市,之前他來超市買過東西,知道超市沒有安裝天花板,可以從屋頂進入超市。覃某通過商場左邊的水管爬上屋頂,掀開瓦片跳到屋子的橫梁上。他幾腳踢破了隔板,跳到了試衣間上,又從試衣間爬到了地面。
  “我原本想到商場偷些錢的。”覃某不知道,商場每天關門後會將營業款取走。一無所獲的他只能偷些比較值錢的手機和衣物。
  覃某將盜竊來的物品帶回家藏了起來,等待時機賣掉。得知侄子的手機壞了,覃某還大方地“送”了一隻手機給他。
  手機還沒出手,警方就找上了門。警方提醒商家,年關將至,要更註意防盜,在商場內安裝監控和報警系統是很有必要的,另外,警方也會加大巡邏力度。
  目前,覃某已被警方刑拘,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。(完)  (原標題:討不到工資 男子學“蜘蛛人”攀爬落水管行竊被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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